地方保险监管部门:禁“傍”党政机关卖保险

时间:2011/9/23     来源:江南都市报     作者:佚名
  19日,记者获悉,地方保险监管部门将根据新下发的《关于规范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做好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审核,包括不再给党政机关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发放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如有违反可向监管部门举报投诉。据了解,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指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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