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定富:力争五年初步建成现代保险业
时间:2011/5/23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仝春建
5月20日,中国保监会主席、2011陆家嘴论坛共同轮值主席吴定富在作主旨演讲时表示,保险业将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在“十二五”时期初步建成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风险防范有效、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业。
吴定富表示,“十一五”时期,保险业实现了整体实力、体制机制、监管能力和服务能力四个方面的跨越,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新兴保险市场之一,市场化和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已经成为中国保险业的重要特征之一,一个科学、有效的保险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并不断丰富,保险已经成为全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中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是一个典型的转轨市场和新兴市场。在这样的条件下做好保险监管工作,既不能简单照抄照搬成熟保险市场的做法,又要尊重金融工作的基本规律。”对于“十一五”时期的保险监管,吴定富归纳总结为四个“相信”和“力量”,即相信市场的力量、相信制度的力量、相信创新的力量和相信审慎的力量。“实践证明,‘市场、制度、创新、审慎’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四者的有效结合为‘十一五’时期的保险业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表示,相信市场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创造条件。中国保险市场总体上还很稚嫩,要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防范快速发展中的风险,充分调动人的积极因素,都必须依靠制度。中国保险业的问题是创新不足而不是创新过度,正是因为得益于鼓励创新的理念,保险业的活力才能够不断迸发和涌流。“我们始终强调防范风险是保险业的生命线,保险监管在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行业整体稳健运行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吴定富表示,“十二五”时期,保险监管部门将会继续以开放的心态、求实的精神,坚持依靠“市场、制度、创新、审慎”,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首先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国保险业发展到现在,大规模的市场体系建设阶段基本过去,下一个阶段,需要为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创造更良好的条件。”他还强调,目前保险业在市场秩序、诚信经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问题在保险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很难避免,但中国保险市场要从初级市场向成熟市场转变,必须要尽快解决这些问题。
其次是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如何提高监管制度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如何在监管中更好地衡量控制保险公司的个体风险和总体风险,如何防范金融风险的跨行业传递和跨国境传递,如何把现代信息技术防范内控风险的作用内嵌于监管制度之中,是我们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我相信,‘十二五’时期,保险监管将在国际化、信息化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将在科学性、有效性方面得到更大的提升。”
吴定富表示,“十二五”时期,创新仍将是行业进一步发展最重要的动力之一。保险监管将会秉持鼓励创新的监管理念,继续鼓励基于市场需求的创新,但必须加强对创新的及时跟进和评估。同时加强监管协调,消除监管真空,在充分发挥创新活力的同时,防范不当创新可能导致的消极和负面影响。
“未来一个时期,随着经济周期的演变、新型社会风险的出现、金融产品的推陈出新、金融机构的并购融合,保险业面临的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将不断增多”。他说:“我们将保持对风险的高度关注,毫不动摇地推进行业全面风险管理,提高识别、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探索推进宏观审慎监管和逆周期监管,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吴定富表示,“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为保险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保险业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期,重点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把加快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作为行业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突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积极推进保险业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战略转型,促进市场的差异化竞争。不断优化保险业发展的市场结构,完善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不断优化保险产品和渠道结构,不断丰富保险产品,创新营销渠道,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不断优化保险业发展的区域结构,统筹城乡保险市场发展,促进东、中、西部保险市场协调发展。
二是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和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行业科学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为基础,紧密围绕国家建设新农村、扩大内需、建设创新型国家、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积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挖掘保险服务潜力,扩大保险覆盖面。紧密围绕国家改善民生目标,积极探索服务“三农”、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公共管理创新的新途径和新形式。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把消费者对保险的认可度、满意度做为衡量服务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标准。
三是坚持把深化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行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继续深化改革,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协调推动力度,加快构建有利于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开放水平和质量,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通过深化改革开放和积极推进创新,不断增强我国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四是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加强改善监管作为行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坚持改进公司内部管控和加强外部监管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风险管理,落实法人机构管控责任,不断提高保险机构自身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完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强化依法监管理念,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确保保险市场安全、稳定、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