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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背景下蓝碳发展进程与前景
时间:2022/8/16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作者:邓宇
“十四五”时期,我国蓝碳发展进程将加快。沿海省份聚焦蓝碳出台中长期发展规划。当前蓝碳市场和蓝碳金融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未来需要更大力度的金融支持。
海洋是地球系统中最大的活性碳汇和储存库,储存在沿海和海洋生态系统中的“蓝碳”将为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提供重要支持。研究表明,蓝碳是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和物种捕获与储存的碳,具有作为气候变化“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潜力。
“十四五”时期,我国蓝碳发展进程将加快。我国蓝碳发展的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有着约300万平方公里的主张管辖海域和1.8万公里的大陆岸线,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同时拥有海草床、红树林、盐沼这三大蓝碳生态系统的国家之一。近年我国加快蓝碳发展进程,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加强蓝碳顶层设计。2014年8月,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共同宣布成立中国未来海洋联盟(CFO),正式推出“中国蓝碳计划”,涵盖陆海统筹、减排增汇、生态系统健康、沿海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重点议题。2017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提出倡议发起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蓝碳计划,与沿线国共同开展海洋和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监测、标准规范与碳汇研究,联合发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蓝碳报告,推动建立国际蓝碳论坛与合作机制。2020年8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提出研究开展红树林碳汇项目开发。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提出开展海洋碳通量、碳储量监测与评估,包括开展典型海岸带生态系统碳储量监测与评估,推进红树林、海草床、滨海盐沼等典型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标准规范的研制,强化海洋碳汇机理等的研究。根据规划,预计未来将推动蓝碳交易市场规划,推动红树林、海草床、盐沼这三种被IPCC承认的蓝碳生态系统以及“渔业碳汇”和“海洋微生物碳泵”等作为蓝碳交易重要领域。
沿海省份聚焦蓝碳出台中长期发展规划。福建、广东、上海、山东、海南等沿海省市立足当地海洋生态系统,围绕蓝碳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年5月,福建省出台《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抢占海洋碳汇制高点,包括深入开展海洋碳汇科学研究、推动海洋碳中和试点工程。2021年10月,广东省出台《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探索海洋碳汇交易,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蓝碳标准体系、海洋碳汇核算技术方法及标准等研究,大力推进蓝碳增汇工程,探索培育蓝色碳汇产业。2022年1月,上海市出台《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提出开展森林、海洋、湿地、农田等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并相应完善资产确权、交易等功能,探索建立蓝碳交易中心。2022年4月,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提出,实施滨海湿地固碳增汇行动,探索建立蓝碳数据库、区域碳普惠机制,支持威海市探索建设蓝碳交易平台,推动海洋碳汇由资源转化成资产。2022年2月,海南省成立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将承担蓝碳领域基础和理论、推进蓝碳增汇试点示范以及蓝碳公共政策集成创新等方面的研究;同年3月,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获批将在三亚市设立,未来将与国际蓝碳研究中心合作建设海洋碳汇的开发服务及供需交易平台;同年7月,海南省出台《海南省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工作方案(2022-2024年)》,提出围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资源的调查、评估、保护和修复,巩固和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碳汇。
蓝碳交易试点开辟出新的发展路径。通过海洋系统固碳将能够更好地减少二氧化碳在大气中的浓度,减缓全球变暖趋势。围绕蓝碳发展,福建、海南、广西立足区域特色,广泛参与到蓝碳市场建设以及蓝碳金融产品开发,不断拓展蓝碳创新发展的广度和深度。2021年7月,全国首个海洋碳汇交易平台——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设立,同期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与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合作设立全国首个“蓝碳基金”。同年9月,该行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蓝碳基金”购入首笔海洋碳汇,该笔碳汇系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运用红树林海洋碳汇方法学完成2000吨红树林修复项目海洋碳汇交易。2022年2月,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通过“蓝碳基金”,委托金圆集团旗下的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完成全国首宗海洋渔业碳汇交易,该笔碳汇交易系连江县1.5万吨海水养殖渔业海洋碳汇交易项目。2022年5月,海南首个蓝碳生态产品交易完成签约,本次交易的蓝碳生态产品,来自三江农场的红树林修复项目,由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实施。据有关方面预计,该项目在未来40年可产生9万余吨碳汇量,此次纳入交易的是该项目近5年的碳汇量,后期蓝碳收益将投入到海南项目区的红树林管护工作及周边社区和学校公益项目。广西围绕蓝碳开展了创新,2021年10月,广西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就为当地企业发放了50万元“海洋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系广西首笔海洋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2022年5月,广西出台《广西蓝碳工作先行先试工作方案》,提出推动开展和完成蓝碳交易,探索建立蓝碳交易服务平台。
当前蓝碳市场和蓝碳金融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未来需要更大力度的金融支持,迫切需要解决三方面问题:
一是缺乏比较成熟的法律制度。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主要聚焦蓝碳的开发利用规划,从法律制度层面还未明确蓝碳的所有权、收益权以及蓝碳资产标的物的产权等,蓝碳交易、核算以及标准化等缺乏法律制度支撑,发展蓝碳市场和蓝碳金融存在掣肘。建议加快制定完善蓝碳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蓝碳适用标准和有关产权归属,为发展蓝碳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
二是核算评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蓝碳分布于红树林、海草床和盐沼三大系统,监测和核算涉及复杂的技术、生态以及政策难度,国内外研究机构提出了多种核算或测算方法,部分地方依据本地的研究机构提出的碳汇测算模型进行试点,但由于缺乏权威定论,尚无明确的国家标准,导致蓝碳核算评估困难,难以开展大规模市场化交易,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参与度较低。建议结合国内外研究机构的核算方法,在地方试点基础上,尽快推动建立国家层面的蓝碳核算标准体系和评估机制,为蓝碳市场化提供量化基准。
三是交易平台建设仍处于探索期。目前福建厦门、海南、山东青岛等地在陆续推动蓝碳交易平台建设,如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以及青岛开展的海洋碳汇交易试点等,这些地方试点刚起步,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一方面建议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借鉴碳排放权交易地方试点的成功经验,选择部分省市集中开展蓝碳交易试点,总结提炼经验后统筹建立全国统一的蓝碳交易市场;另一方面建议鼓励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参与其中,扩大蓝碳交易平台规范化和专业化运作。
(作者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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