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再忽悠最高罚3万

时间:2011/4/25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高和平
  4月19日,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保险代理人13种误导销售行为予以重罚。

  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代理人要通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保险代理人若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给予或承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有违法所得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保险代理人及销售人员违规,其所在保险公司、主管人员等也要负连带责任。

  据了解,2006年,保监会曾出台《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规定初中学历即可入行,若有误导销售行为,保险代理人最高将处以1万元罚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些保险代理人为了多拉保费,并不是从投保人自身的保险需求出发,为其做保险规划。此外,保险代理人入行门槛不高,良莠不齐,也容易发生保险投诉。

  “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高端金融理财范畴,现在大部分的以保险保障为主的复杂的寿险产品,都是通过保险营销员渠道,也就是保险代理人一对一地服务客户,详细为投保人讲解所购买的保险产品,这对保险代理人的文化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出台规定是好事,我们公司对保险代理人的学历就是有要求的,必须要有大专以上学历。”某合资保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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