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保监局发出警示信号规范中介市场

时间:2010/10/26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吕云强
  近日,山西保监局通过相关媒体公开了在对某基层保险中支公司进行“解剖麻雀”式的现场检查中,及在对与该公司有关联的基层保险专业、兼业中介机构的对查中,查实的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将保险监管的信号明确发布出来,彰显出保险监管部门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的信心和决心,切实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在现场检查中,山西保监局查实该保险中支公司将自身的一些保险直销业务虚挂到某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名下,虚开《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21张,非法套取手续费56.01万元;该公司将一些非保险兼业代理渠道的保险业务虚挂到6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下,通过由该公司自行购买并开具《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而后由上述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加盖公章的方式,虚开发票91张,非法套取手续费404.79万元,之后该公司员工再通过将支付给以上6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手续费”的转账支票进行背书转让的方式,将“代理手续费”转移到该公司9名员工的个人账户,挪作他用。此外,该公司个别保险营销员在《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并被注销展业资格后,仍在为该公司代理保险业务,且该公司向其发放了代理手续费。

  同时,通过对与该公司有关联的保险专业、兼业中介机构进行双向对查,查实某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为该公司虚开《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协助该公司非法套取手续费56.01万元,这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非法获利4.28万元;6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没有为该公司代理保险业务的情况下,给该公司自行购买并开具的《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加盖公章,并协助该公司将非法套取的手续费404.79万元转入其员工的个人账户。

  针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山西保监局依据保监会“看结果,见实效”、“依法从重”的指导思想,并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机构及其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该保险中支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虚开《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套取资金的违法行为,作出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公司在利用中介机构虚开《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套取资金的违法行为中,负有直接责任的总经理和业管部门负责人,作出给予警告,并分别给予罚款3万元、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与该公司合作,虚开《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协助该公司套取资金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与该公司合作的6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视虚开《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的多少和涉及违法金额的大小,将分别作出吊销《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和进行监管谈话的非行政处罚措施。对该公司通过无证人员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行为,鉴于其违法行为轻微,将给予进行监管谈话的非行政处罚措施。此外,还将要求该公司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并将对该公司的省级分公司进行监管谈话,要求该保险省级分公司进行内部责任追究。

  上述情况表明,山西保监局贯彻保监会对这次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处理的政策和态度是坚决的、始终如一的,通过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认真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切实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从而更加有利于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权益,推动山西保险中介市场的科学发展。
【新疆保险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产生风险自担,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