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时间:2014/7/3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新疆保险业逐步完善网络、媒体、电话、社会公众监督平台建设,畅通消费者维权投速渠道,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有效地保护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畅通投诉维权渠道,高效处理消费者诉求。2012年4月“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新疆分中心开通以来,共接到7624通投诉咨询电话,投诉件平均办理时效仅5.94天,热线投诉办结率达到百分之百。各保险公司为方便少数民族消费者,专门增配了民语客服人员,民语客服人员数量由 2011年的451人增至2013年的618人。此外,新疆保监局逐步完善局长接待日制度,自2011年以来,共组织20余次的局长接待日活动,并公开聘任了20名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监督员,定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各保险公司也建立了总经理接待日制度,并对处理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投诉积案,实行包案制度,力争做到消费者投诉案件“件件有回音”。

  二是建立保险纠纷调处机制,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为有效化解保险合同纠纷,新疆保监局指导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分别在乌鲁木齐和巴州成立了两家保险合同纠纷调处中心,中心成立以来,受理调解案件139件,调解成功91件,涉及金额264.5万余元。新疆保监局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了乌鲁木齐地区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目前,共收到66件法院移交的调解案件,成功调解19件。同时我们积极与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沟通协调,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解工作,目前全疆90%以上的地州已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机构。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者教育活动,普及保险知识。新疆保险业通过建立保险监管部门、保险机构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保险消费者教育机制,以“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3·15”等时点为契机,充分运用媒体、网络等宣传和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了社会大众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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