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保险产品”评选活动由中国保险报、中保网和新浪财经共同主办,是对2012年度中国具有影响力保险产品的评选。本次评选活动设有“年度责任保险产品”等12个奖项,重点考察参评保险产品市场表现、客户评价、公司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等多个方面,兼顾社会公众和专家学者意见,通过代表普遍民意的网络投票、报纸投票,以及由保险领域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评审团的专业评审,最终评选出“2012年度保险产品”。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荣获“2012年度责任保险产品”奖项。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国第一家专业责任保险公司,经营范围除一般的财产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外,主要以责任保险为特色,并通过对具有高技术含量的责任保险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和开发,使我国责任保险产品的覆盖领域不断扩大,作用不断加强。
自开业伊始,长安责任保险公司积极进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政策规划、制度设计和实务推进,成效显著。2012年4月,公司在钓鱼台举办了“中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高层研讨会”,在社会上产生很大反响;随后,公司多次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保监会汇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工作进展情况。在各方紧锣密鼓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终于取得了政策规划、制度设计上的标志性成果和重大突破。2012年6月23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6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36号)(以下简称《规划》),强调“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各方责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决定》和《规划》的密集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坚强决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作为多次就试点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向中央建言献策的全国性责任保险公司,作为多年来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政策规划、制度设计和实务推进方面的试点平台和组织实施单位,深入研读、反复领会《决定》和《规划》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划》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2012年11月,长安责任保险山东分公司与山东省潍坊市政府、青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举办了“青州市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广大会”,青州市成为首个正式发文推广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的地区,首批31加餐饮服务企业投保,获得累计2000余万元食品安全赔偿限额保障。
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依托自身技术力量,聘请食品专家及知名学者,与国家、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组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家课题组,对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进行专题论证和研究,先后研发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商品责任保险”、“校园方餐饮场所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多个涉及到城乡、学校、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险种,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其中,“食品安全责任险”是食品安全保障方面承保覆盖范围最广的险种,其承保范围自追溯日起至保险期终止日止的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此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还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或餐饮服务的企业均可投保该保险。为了满足保险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客户可以个性化选择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年度累计赔偿限额。长安责任保险公司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从纯粹的保险业务向风险管理转变,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识别、预警、控制机制,将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建立了食品安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如何保证舌尖上的安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热点,食品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却又问题频发,不断触碰公众的心理底限。长安责任保险股公司将深入贯彻《决定》和《规划》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了我们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划》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2012年度保险产品” 评选活动获奖保险产品巡展,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荣获“2012年度责任保险产品”奖项。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长安责任保险公司针对接连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为促进食品生产和经营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及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食品生产秩序和食品安全而推出的责任保险产品,该产品通过保险制度来提高食品行业的安全意识,同时还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补偿受害消费者,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评委会点评